醉后不识当年欢是畅销小说家沈衿的作品,它的主角是沈衿许恪欢林瓷,这本书字斟句酌,回肠荡气,沈衿许恪欢林瓷的详情概要:双眼血红,紧攥着指骨在我面前跪下。「……对不起。」他是我父亲的养子。从十岁开始就跟着我的这个疯子,充当缰绳。无数次,丢掉我手中的刀,抢走我包里的子弹。所有背叛过我的人,在我手里只有一个下场,死。可大抵是那天的那场雨落的太泥泞。我犹豫了。我父亲最后的嘱咐是:「乖宝,过去疯也就算了。
《醉后不识当年欢》精彩章节试读
双眼血红,紧攥着指骨在我面前跪下。
「……对不起。」
他是我父亲的养子。
从十岁开始就跟着我的这个疯子,充当缰绳。
无数次,丢掉我手中的刀,抢走我包里的子弹。
所有背叛过我的人,在我手里只有一个下场,死。
可大抵是那天的那场雨落的太泥泞。
我犹豫了。
我父亲最后的嘱咐是:
「乖宝,过去疯也就算了。以后不行,你要把沈衿当作你手中最好用的一把刀。」
父亲离世的那天。
是沈衿不顾安危在一夜之间用雷霆手段x x了想夺权的所有人。
把我捧上了名副其实的道首位置。
漫天落的血雨落在他身上,沈衿擦掉脸颊上的血点,一如地狱修罗。
他甚至没有动摇过,把那枚象征着道首的无事牌递给我。
「可可,你的东西就是你的,谁也拿不走。」
在港城,在人人闻风丧胆的地下世界,在许家的地盘。
真心是最不值钱的东西,也是最值钱的东西。
我卸了弹夹,踹了他一脚。
把他丢进雨里,不准任何人给他打伞。
任由大雨将他淋的浑身苍白。
「洗干净了再来找我。」
「沈衿,绝不会有下次了。」
后来的整三年里。
但凡沈衿在港城,永远在晚上十点前回家。
他送我以我的名字命名的夜航船,停泊在维港的灯火,只为我一人启动。
他把我最爱的歌手请到红磡,为我办了一场私人演唱会。
我们在太平山顶拥吻,也曾走街串巷只为一杯冻柠茶。
整个港城没人不怕沈衿,可那些人也都承认一件事。
沈衿爱极了我。
可我在看到那女人不改的笑意,就知道。
沈衿不是爱极了我,只是学会怎么更好的保护她。
滔天的恨意如铅块拉扯的整个心脏都疼痛。
正如我父亲所说,沈衿是把好用的刀。
可握住他的人,不是我……
我擦掉眼角溢出的泪,从柜架上拿出了三年都不曾动过的手枪。
第一枪,射在跟沈衿的结婚照上。
玻璃框摔的粉碎,一道巨大的裂缝分开了我跟沈衿的手。
第二枪,射穿维港那架「恪欢号」的半幅船舵。
此后我们的爱情不会再有重启的可能。
第三枪,打碎了循环播放红磡演唱会视频的那台电视机。
掺着假意的真心我不要。
哪怕浓情蜜意时,歌唱的再好。
林瓷把一切都算的正好,但她唯独算漏了一件事。
疯子装的再乖,也是疯子。
是我的东西只能是我的。
要么乖乖听话,要么,死。
港媒爆出我跟沈衿婚变传闻的那天。
那辆名为「恪欢」号的邮轮被当众拍卖。
有观众不知所谓的大喊,「一块钱。」
我拿过话筒,兴奋的落槌。
「一块,它是你的了!」
管家将资产转让协议当众送给那位幸运观众时。
我接到了沈衿的电话,「可可,你又在跟我疯什么?」
「这次是想要半山那几套别墅,还是想要拍卖会上那件皇冠。」
「你说,是星星我都给你摘来。」
沈衿哄人这一套是真的能叫人心醉。
可越是动听,越像穿喉的毒药。
我眯着眼,看着手下刚发过来的消息。
「我什么都不要,只要你回来。」
「跟我好好的玩场游戏。」
沈衿回家,是在那条大新闻爆出的三天后。
从瑞士飞回来,几乎是最快的速度。
推进门的那一刻,老管家把手枪塞到他手上。
他提着手边行李,不知所措的望着我。
「什么意思?」
我把玩着手中的枪托,目光凌厉的扫过他,招手。
下一秒,手下押着林瓷上来。
饿了几天的人在看到沈衿的那一瞬就变得无比骄傲。
不怕死的跟我叫嚣,「许恪欢,我告诉你,我不怕你!」
「你要是敢碰我一下,沈哥哥绝对饶不了你!」
我慵懒的从躺椅上坐起,看到沈衿顿时血红的眸子。
拿枪口堵住了林瓷的嘴。
不顾女人发狠的挣扎,歪头看向沈衿。
「给你两个选择,要么你自己开枪弄死她。」
「要么我帮你动手。」
我轻笑一声,指甲在女人的脸上轻轻滑过。
「只是那个时候,她的死相可不会那么好看了。」
隔着长长的黄花梨桌案。
沈衿林瓷许恪欢免费阅读,这本书脑洞清奇,脱离套路,备受广大书友追捧,值得一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