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忆的狐狸与伪装的猎人的主角是顾瑾临林舒周清晏,这是一部非常好看的现代言情小说,由作者顾瑾临编写,这本书辞藻华美,文采斐然,本文的内容概括是:「不可能,」我坚决摇头,下意识维护顾瑾临,「他对我很好。你看这粥,是他熬了一早上的,怕我嘴里没味,还加了点鸡茸。你说的事,我一点都不记得,反正我现在就信他。」刘曦用看sh z sh n的眼神痛心疾首地看着我,最后叹了口气:「完了,没救了。姐妹儿,你自求多福吧,但愿你想起来那天别羞愤自尽。
《失忆的狐狸与伪装的猎人》精彩章节试读
「不可能,」我坚决摇头,下意识维护顾瑾临,「他对我很好。你看这粥,是他熬了一早上的,怕我嘴里没味,还加了点鸡茸。你说的事,我一点都不记得,反正我现在就信他。」
刘曦用看sh z sh n的眼神痛心疾首地看着我,最后叹了口气:「完了,没救了。姐妹儿,你自求多福吧,但愿你想起来那天别羞愤自尽。」
她又凑到我耳边,恶狠狠地说道:「给我盯紧他!这狗男人肯定没安好心!」
我被她说得心里毛毛的,但一看顾瑾临端着水杯走进来,那副清风霁月的样子,又觉得刘曦肯定是记错了,或者我以前跟顾瑾临是欢喜冤家?
出院后,我住进了顾瑾临的公寓。
很大,装修是极简的性冷淡风,黑白灰为主,冷冰冰的,没什么烟火气。
不过我的东西倒是不少,衣帽间里占了一半地盘,梳妆台上也摆满了我用惯的瓶瓶罐罐。
看来我们确实是同居状态。
顾瑾临把我的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条。
他工作好像很忙,但总会准时下班回来给我做饭,手艺好得惊人,完全不像个养尊处优的大老板。
晚上我们会一起看电影,他总能准确找出我喜欢的类型。
我偶尔会试探性地问起过去的事,他都能对答如流,从我们怎么相识,到第一次约会,细节生动,由不得我不信。
只是,有时候,我会捕捉到他一些奇怪的眼神。
比如,当我下意识说出一个他没想到的观点时,他会微微挑眉,露出一种类似惊讶和探究的表情,转瞬即逝,快得让我以为是错觉。
再比如,他书房的抽屉是锁着的。
有一次我好奇问了一句,他笑着说是一些旧文件,没什么好看的。
可他的指尖在钥匙孔上轻轻摩挲了一下。
这些细微的异常,像小小的冰碴,掉进我心里,没重量,却有点凉飕飕的。
日子就这么过着,像裹了蜜糖。
我几乎要完全沉浸在这种被捧在手心里的幸福感里了。
直到那天周末上午。
天气很好,顾瑾临在阳台接工作电话,我抱着他换下来的衬衫准备扔进洗衣机。
习惯性地掏口袋,摸到一个硬硬的小盒子。
我的心跳漏了一拍。
是个宝蓝色的丝绒盒子。
款式经典。
难道是……要求婚了?
心跳骤然加速,我像做贼一样瞥了眼阳台,他背对着我,还在通话。
鬼使神差地,我打开了盒子。
里面是一枚钻戒。主钻不小,切割精湛,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晃得我眼花。
惊喜、甜蜜、慌乱……各种情绪涌上来。
我手抖着,发现盒子里还有一张小小的折叠起来的纸。
是发票。
展开一看,日期栏清晰地印着一个日期。
我盯着那个日期,浑身的血液仿佛瞬间凝固了。
顾瑾临说,我们相爱七年。
可发票上的日期,是三年前。
三年前,如果我们在热恋,他买了钻戒,为什么直到今天都没送出去?而且,这枚钻戒,为什么藏在他日常穿的衬衫口袋里,而不是放在一个更稳妥的地方?
一个荒谬又可怕的念头钻进我的脑子:这戒指,或许根本不是准备送给我的?
我强作镇定地把戒指和发票原样放回,衬衫扔进洗衣机,按下了启动键。
轰鸣声响起,盖过了我如擂鼓的心跳。
顾瑾临打完电话进来,从背后抱住我,下巴搁在我颈窝:「发什么呆呢?」
他的气息拂过我耳畔,一如既往的亲昵。
我却僵硬得像个木偶。
「没什么,」我努力让声音听起来正常,「在想中午吃什么。」
「馋猫。」他轻笑,吻了吻我的头发,「给你做糖醋排骨。」
我借口要整理手机照片,躲进了书房。心脏还在狂跳。
那个日期像根刺,扎得我坐立难安。
我必须做点什么。
我拿起手机,开始疯狂地恢复数据。
出事那天,手机摔得粉碎,这是刚修好拿回来的。
维修小哥说尽量帮我恢复了数据,但我之前没仔细看。
进度条缓慢地移动着,每一秒都像煎熬。
终于,数据恢复完成了。
我颤抖着点开微信,忽略了那些堆积如山的未读消息,直接搜索「顾瑾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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