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宋时安在一起四年,结婚六年。
我们是同一个系的,她是系里的高岭之花。
却看上了我这个书呆子。
我本以为她是带着玩玩的心态想要图个新鲜。
所以一直没有同意。
可她却坚持了四个月,四个月雷打不动的天天给我送早餐,等我下课。
四个月早安晚安从没落下过。
说不动心是不可能的,所以我答应了她的追求。
也是为了回报她之前的付出,在一起之后我对她非常好。
几乎是要什么给什么。
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掉落。
我们就这样走过了大学四年。
因为家里穷,宋时安的父母并不同意我们在一起。
于是我拼了命的赚钱,一天打六份工.
就连晚上都不敢睡。
宋时安感动得要命,为了我,跟家里闹掰。
陪着我出来闯荡。
这样一个爱我如命的女人,怎么会背叛我呢?
我越想越是觉得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十年了,我那么了解她。
她应当不会这么对我。
再三犹豫下,我决定今天回去跟宋时安好好谈谈。
如果是我误会了,那我就给她好好道歉。
毕竟日子总是要过的。
想到这,我在网上定了玫瑰花。
等到下班时候,开车去接儿子顺带把这个事情解释清楚。
可当我开着车到达幼儿园的时候。
却没看见儿子的影子。
询问老师,老师一脸古怪的看着我,“你说你是星星的爸爸?”
“可是他爸爸妈妈刚刚把他接走。”
我拿着花的手一顿。
照着老师手指的方向,开过去时。
正好看见宋时安和蒋文旭从车上下来,儿子骑在蒋文旭的肩膀上,手里还拿着一个气球。
三人有说有笑,朝着对面的麦当劳走去。
身边不乏有路过的人议论。
“那一家子好养眼啊,爸爸妈妈颜值都好高!孩子长得好像爸爸。”
“是啊,而且看起来好幸福!”
......
抓着方向盘的手,越来越紧。
多可笑,我的妻子,儿子。
竟然跟我的老板成了一家人。
这一切的一切就像是血淋淋的巴掌打在我的脸上。
像是在提醒我,我所准备的一切都像是一场笑话。
我极力的克制着自己的情绪,拿出手机拍了几张照片。
然后将早已凋谢的玫瑰花扔进了垃圾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