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纯饿的时候,我被亲生父母赶出门,在拾荒老太手里抢馒头吃。
半个干巴巴的馒头,她拿着正要往墙角放。
我已经三天没吃饭了,饿的眼冒金光,眼里只有对浪费粮食的不齿和对食物的垂涎。
反正都要丢掉,给我吃也没关系吧。
这样想着,馒头已经到了我嘴里。
不好吃,硬得硌牙,还有点酸。
但能入口。

老奶奶抓着我的手夺馒头:「哎,妮儿,这馒头你不能吃!吃了要出人命的!」
我含糊不清地回她:「求求你了给我吃一口吧,我三天没吃饭了快饿死了。」
老奶奶绝望地大喊一声:「这馒头是我拿去闹老鼠的!里面有老鼠药啊!」
吧嗒一声,馒头掉在了地上。
——
我本来不应该这么狼狈的,最穷的时候我在乡下一个月150的饭钱也不至于捡别人不要的垃圾吃。
可我是南城首富陈家刚找回不久的女儿陈语。
据说我是在三岁的时候,我的同胞哥哥带着我蹲在还没发家的陈家父母开的包子店前玩,陈母一个没注意,就让人把我拐走了。
他们那时没钱,我哥陈言还需要人照顾,腾不开手找我,后来发达了,才有人脉找我。
找来找去,原来我就在五十公里远的乡下。
陈家派人来接我那天,我正在乡下和人打架,头发又糙又黄,穿着洗得发白的紧身裤和旺仔紧身衣。
张口就是跟司机要钱:「先借我十块,我去吃个面。」
小说里的司机都是势利眼,他也不例外,我埋头吃面,他在一边嘀嘀咕咕跟人打电话。
「是,我来的时候正跟人打架呢,伸手就要钱吃相又差劲,哎呦!哪里有夫人您的半点影子啊。」
果然,我被嫌弃了,嫌弃到屁股都没挨上陈家豪华的沙发,就被立了规矩。
「快去把你这身衣服换了,穿得跟个二流子似的,让人看见了笑话我们陈家。」
本应该弄丢我对我心怀愧疚的哥哥陈言,以及一个我走丢后为了宽慰陈母伤心而收养的养女陈曦微。
都看我不顺眼,明里暗里嘲讽我上不得台面。
我根本不在意,我行我素,每天穿着紧身裤和洞洞鞋往返他们给我找的新学校。
终于他们受不了我了,陈父大骂着让我吃吃苦头学学规矩再回来,我跟他们要二十块钱回乡下的路费都没给我。
我没规矩吗?
我挠挠头。
不就是在陈父陈母拉着我的手憋眼泪时说了一句:「没事儿,我当孤儿当久了,没爹妈的日子挺好过的还没人管我,你们不用对我有愧疚心。」
我说的也没错啊。
我打小被人贩子拐走,卖到乡下,那家的男人是个老畜牲,一直爱对我动手动脚。
如果我没被弄丢,那我的童年应该是像陈家后来收养的女儿一样,生活在锦衣玉食里,十六岁的人了穿鞋都要佣人帮忙。
可我的童年只有可怕的靠近。
后来我终于懂了人事,在男人的手再次伸向我时,我拿着把剪刀刺进了他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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