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历往前翻了一页,终于到了发小吴江的结婚之日,李忆程站在李施仁家的落地窗前,望着楼下川流不息的车龙,不觉再度出神。今日天气阴晴不定,恰如他此刻飘忽难安的心境。
“阿程,该走了,同学们大半都到了,张扬连催了三条信息呢。”李施仁走近拍了拍他的肩。
他回过神来,对着镜子理了理衣襟,随后出门发动汽车,与李施仁一同前往酒店。两人刚下车,便有一群同学围上来握手寒暄。
酒店二楼的宴席厅里,更是人声鼎沸。
“李忆程,这么多年过去,你还是老样子,帅得没话说啊!”
“哥们,这些年你跑哪儿去了?”
“李总,听说你现在是食品公司的大老板了?我现在失业,能不能去你公司生产线当个临时工啊?”
李忆程听得分明,这些声音里,有真心的热络,有刻意的疏离,有玩笑的调侃,也有虚伪的逢迎。如今他闯荡多年,早已阅人无数,此刻将众人神色尽收眼底,从容微笑着应对自如,目光却不自觉地在人群中搜寻——她的身影,始终没有出现。
他选了个正对大门的位置坐下,邻桌一位身材高挑、妆容浓艳的年轻女郎站起身,走到他面前,语气娇嗲:“李忆程,还记得我吗?”
“晓雯?”他抬眼望去,尽管她变化不小,语气里却带着九成五的笃定。
“真感动,你还记得我。”张晓雯一副言不由衷的模样,指了指他身旁的空位,“不介意我坐这儿吧?”
“当然。”他浅笑回应。
张晓雯在空位上坐下,烈焰红唇格外惹眼,邻桌两位男宾客忍不住偷偷打量她。
“你越来越漂亮了。”他客套道。
“我整容了。”张晓雯毫不避讳,拿起桌上的饮料,倒满两个酒杯递给他一杯,“饮料代酒。”
“为重逢干杯。”他轻碰杯沿,抿了一口,“你一直在珠城?”
“不然还能在哪儿?你又看不上我,不然我早跟着你走了。”她语气里带着几分玩世不恭。
“你越来越会开玩笑了。”他故作糊涂。
“算了,懒得理你!”张晓雯别过头,望向喧闹的人群。
好不容易得了片刻清净,前尘往事却又涌上心头。
高中时的张晓雯,在他印象里是这样的女生:论明艳,不及安静;论清澈,不如程丽莎。她不算调皮,也不算乖巧,成绩平平,不太起眼。学生时代,李忆程与她几乎没什么交集,只记得她常因上课睡觉被老师点名。直到他离开小镇的第二年,中秋节过后的一天,他在打工的餐厅里,意外见到了这张似曾相识的脸。
原来,张晓雯高中毕业后没考上大学,便到珠城打工,而他打工的餐厅恰好在她工厂附近,两人因此有了往来。那几年,他通过张晓雯打听程丽莎的点点滴滴:她上了哪所大学,学什么专业,宿舍住几个人,食堂合不合口味,甚至有没有男生追求——他都一清二楚。
只是这些,当时的程丽莎并不知情。她只知道,自己考上大学后,高中时那个和她交往不多的女同学张晓雯突然联系频繁起来:很少打电话,却常在QQ上留言问东问西,每年生日前都会寄礼物,有精美的手链,有好看的连衣裙,大三时甚至寄了一台笔记本电脑,程丽莎觉得太贵重,又退了回去。有一次,程丽莎还收到了“她”凌晨三点在网吧的留言:莎莎,午夜梦回,我好想你。张晓雯的过分热情让程丽莎有些惊讶,同寝室的姐妹打趣说,这同学十有八九是同性恋,肯定喜欢她。
后来程丽莎大学毕业,到江城工作,李忆程随后也来到江城。张晓雯和她的联系渐渐少了,有时发信息也得不到回复。那时程丽莎忙着工作和恋爱,以为张晓雯也忙,便没太在意。偶尔跟李忆程提起张晓雯,他只是笑笑不说话,仿佛根本不认识这个人。再后来,她与李忆程分手,离开江城去了珠城,终于见到了张晓雯。
但张晓雯对她的冷淡,让她有些意外。
她没有问她为何突然来珠城,只是直截了当地说:“其实那几年和你联系的人不是我,是他。”
见她不解,又补充道:“用我QQ和你聊天的不是我,给你寄礼物的也不是我,是李忆程。”
直到这时,程丽莎才明白,大学四年,她在明处,他在暗处,一直默默关注着自己。
“你知道他为什么去江城找你吗?因为那段时间我们工厂附近发生了一起凶杀案,一个女孩深夜下班步行回宿舍,被人半路拦截,先奸后杀。李忆程急着来找我,问你在哪里上班、住在哪里,然后就辞了工作去江城了。”张晓雯神色黯然地说。
后来李忆程通过QQ问张晓雯是否知道程丽莎的下落,她没好气地答:“她来过珠城又走了。我把以前的事都告诉她了,可惜她一点都不感动。”显然,张晓雯在替他抱不平,觉得程丽莎太冷漠。
“是我一时冲动和人打架,把她气走了。”他替她辩解,“她在赌气,等气消了一定会回来找我的。”
那时的李忆程,坚信总有一天她会原谅自己。他不过是和“情敌”打了一架而已,高中时他为她打的架还少吗?
“那你就慢慢等吧!等到天荒地老。”张晓雯没好气地对他说。
从那时起,张晓雯也与他彻底断了联系……
过往的种种,恍若旧梦一场。
“喂,那个女孩是谁?”张晓雯推了他一把。他猛地抬起头,还以为是程丽莎来了,映入眼帘的却是一张记不起名字的面孔。
“不记得叫什么了。”他说。
“单青,到这边来。”恰巧张扬对刚进门的女生招呼了一声。李忆程猛然想起,这个单青好像是程丽莎的同桌——那个上课下课都捧着言情小说看个不停的女孩。
“班长,听说你现在当上一中副校长啦,感觉怎么样?”一桌同学围着圆桌谈笑风生。
“压力山大啊,现在的学生越来越调皮,不好管。”谭晓摇头。
“和李忆程比呢?当年咱们班,李忆程可是出了名的调皮!”
“我只能说……旗鼓相当吧。”谭晓望着李忆程,沉吟道。
李忆程仰头大笑,厚颜无耻地说:“我哪里调皮了?高中时我明明是默默无闻的好学生。”
“切,就你那样还叫默默无闻?”谌希兴奋地挖起他的黑历史,“高中你追程丽莎,差点没把梁老师气得吐血!大家还记得他那篇零分作文吗?”
被人提起高中追程丽莎的糗事,李忆程竟像少年时那样红了脸。
那是高一上学期期中语文考试,作文题目是命题作文《那一份深爱》,题材不限,要求八百字。别人的作文都在歌颂父母、师长、兄弟姐妹或朋友的爱,李忆程的作文却写了这些:
《那一份深爱》
九月的一天,我偶然遇见一个女孩。她一不小心走错了路,走进了我的心里。
我的心是一座迷宫,她无论如何也走不出去。我又惊又慌,想帮她原路返回,她却把我当成了坏孩子。
她似乎有意折磨我,在我心里活蹦乱跳,一刻也不消停。我有些苦恼,又有些开心——因为我怕痛,更怕孤独。
反正她也出不去了,我决定让她长期住在我心里,和她共存。
我试着和她对话。为了一句简单的对白,我至少模拟了十次表演。我有千万句诗行想对她说,可惜她一句也不想听。
我突然发现她是个小魔女:大部分时间,她冷着脸,在我心里下霜落雪;她眉头一皱,我的世界就阴雨绵绵;偶尔她微微一笑,我的天空便闪过电光。
我想让她好好看看我。我骑着自行车从她家门前路过,嘻嘻哈哈地从她书桌旁跑过,哼着歌从她眼前经过,唯独没法从她心里走过。
早上,我往她课桌里塞巧克力和棒棒糖;黄昏,我走着她走过的路;深夜,我在练习本上写情书。想尽办法试探她的心迹,却依然一无所获。我迷迷糊糊,患得患失,小心翼翼,惴惴不安,日复一日,夜复一夜。
她总是和我对着干:我对她说hello,她对我说再见;我说她好看,她说我好贱;我说她可爱,她说我变态;我夸她明眸善睐,她说我少年痴呆;我对她心心念念,她对我毫不留恋。
我要怎样才能让她知道,我其实并不坏呢?
我期待她的赞美,不敢在她面前说错话、做错事,害怕在她面前丢脸,希望成为她心里的NO.1。
她竟如此多变:温柔时像一阵风,伶俐时像一只燕,皎洁时像一弯月,朦胧时像一张网。
我竟如此痴狂:我把她喜欢的春花秋月都装进我的迷宫,把她不喜欢的飞禽走兽都赶到侏罗纪。
她的姓藏在我的名字里,她的名字藏在我的梦幻里,她的笑容藏在我的心事里,她丢弃的诗篇藏在我的抽屉里。

这个女孩,叫程丽莎。
我多想告诉全世界,我多么喜欢她。
可我害怕全世界都知道,她不喜欢我。
多么可悲啊!那一份深爱,不过是我一个人的精彩。
那可是高一上学期入学两个月来,他追程丽莎的切身体会啊!结果却被班主任兼语文老师梁老师打了零分,还作为负面教材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读了一遍。不过,梁老师虽然给了零分,念作文的时候,仍然好几次忍俊不禁,还点评道:“我发现李忆程同学文笔确实不错,就是有些不务正业,要是把聪明劲儿用在正道上,将来定有大出息。”言下之意,无非是劝他改“邪”归“正”,专心学业。
“那篇作文太经典了,要是当时有手机,我肯定拍下来传到网上。”张扬正刷着手机里的热门视频,听见谌希提起作文,忍不住插了句嘴。
“现在回想起来,还是学生时代有意思。”谌希一边剥着瓜子,一边感慨道。
“可不是嘛,那时候的感情特别纯粹。”单青在一旁双手托腮,眯着眼睛,回味着那段浓墨重彩的青春岁月。
“说起来也奇怪,当时我们都觉得谭晓和程丽莎是天生一对,没想到后来学习委员居然和学渣谈起了恋爱,真是让我们大跌眼镜!”罗威饶有兴致地回忆着。
“主要是我脸皮没李忆程厚,只敢偷偷喜欢,不敢付诸行动。”谭晓笑着调侃自己。这么多年过去,学生时代那段朦胧的情愫,他似乎早已释怀。
“其实李忆程不算学渣。他文笔真的很好,作文经常被老师当范文读。就是上学时太调皮,老师不太好管罢了。”单青在一旁补充道。
“数学考了全班倒数第一。”罗威在旁边补了一刀。
“梁老师让程丽莎给他补课,结果两人反倒谈起了恋爱。”张扬哈哈笑着调侃起来。
回忆真美好啊。李忆程笑而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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