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尘远赴青山外的主要出场人物是楚逸尘沈清雪,是网络作家沈清雪创作的现代言情小说,这本书层次分明,字字珠玑,逸尘远赴青山外的内容概括是:女儿睡觉总是爱踢被子,以前我为了给她盖被子,晚上总睡不安稳。女儿死后,我施展巫族秘术,用心头血做成还魂丹。总裁老婆却用来复活白月光。我去找老婆理论,她一巴掌甩在我脸上。“嫁给你本就是为了复活予年,你乖点,我和予年结婚后可以留你做情人。”一回头,女儿满脸冷漠。
《逸尘远赴青山外》精彩章节试读
女儿睡觉总是爱踢被子,以前我为了给她盖被子,晚上总睡不安稳。
女儿死后,我施展巫族秘术,用心头血做成还魂丹。
总裁老婆却用来复活白月光。
我去找老婆理论,她一巴掌甩在我脸上。
“嫁给你本就是为了复活予年,你乖点,我和予年结婚后可以留你做情人。”
一回头,女儿满脸冷漠。
“妈妈和予年叔叔天生一对,你要识趣早点复活他,我也不必假死骗你。”
我彻底死心。
这里没有我的容身之所,我回巫族就是。
买好三天后的机票,我回到房间收拾行李。
“你要走?”
回头,女儿站在门口,绷紧小脸。
“我不过假死骗你,至于吗?你一个家庭主夫,离开这个家,还能去哪?”
我淡淡一笑:“不用你操心。”
低下头,继续仔细收拾银针。
“瞧你宝贝的,不知道的以为那银针才是你女儿呢。”
女儿讽刺的话像针一样扎进我的心。
她眼神轻蔑:“要不是妈妈说予年叔叔复活后需要保养,我才懒得跟你学呢。”
一恍神,银针在手指上扎出一个血洞。
巫族人人修习医术与蛊术。
难怪,女儿明明对这些不感兴趣,却耐下性子跟我学习医术。
“你那些东西都过时了,医院里的现代化设备哪个不比你的破针强?”
女儿昂着头,高傲无比。
我不明白,那个小时候谦和有礼的孩子怎么会变成这样。
“楚逸尘,你要走?”
沈清雪脸上的冷傲和女儿如出一辙。
“不就是那天气急打了你一巴掌,至于吗?离开我,你什么都不是。”
不愧是母女俩,从外貌到脾性都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取心头血时刺出的伤口隐隐作痛,我没说话,只是低头继续收拾东西。
“好了,我给你道个歉,这事就这么过去。别闹脾气了,好不好?”
沈清雪语气软下几分。
我摇摇头:“忘恩负义之人的道歉,我受不起。”
当初沈清雪闯入巫族护山阵法,困在其中,差点丢掉性命。
是我一时心软,救下她,带回族里。
我们互生情愫,我又向往外界,于是和她私奔。
可到了这里,沈清雪生下孩子后,我成了失去自由的笼中鸟。
沈清雪的脸色沉下来,冷哼一声。
第2章
“在巫族你是高贵的圣子,在这里,离开沈家,你连乞丐都不如!”
我深吸一口气:“不劳沈总费心。”
打开戒指盒,却发现里面空空如也。
我皱起眉。
这戒指是我从巫族带来的,在这里根本没戴过,怎么会不见了?
一道男声响起:“清雪,看上去我来得不是时候?”
沈清雪脸上的寒冰瞬间消融,化为绕指柔情:“予年,你想什么时候来都行。”
女儿脸上也绽出笑容,甜甜道:“予年叔叔!反正你有钥匙,想来就来啦!”
时予年可以自由出入别墅,而我进出门都要和保姆报备。
苦涩在胸腔蔓延。
时予年摸出一张银行卡递到我面前。
“里面有一百万,就当你用心头血救我的谢礼。”
他浅笑着,身上那股世家少爷的高傲却让人无法忽视。
我没有接,目光定在他手上:“时先生,你的戒指哪来的?”
“知意送我的,怎么了?”
我看向女儿:“沈知意,是你偷拿了我的戒指?我不是告诉过你不能动吗?”
女儿脸上闪过心虚,随即理直气壮:“反正你又不戴,放着也浪费,我送给予年叔叔怎么了?”
我的胸膛剧烈起伏。
这就是我的好女儿!竟然做出这等偷盗的行径!
这戒指是巫族圣子身份的象征,旁人若随意动用,会受到巫神的诅咒!
我竭力压住火气:“时先生,那是我的私人物品,麻烦物归原主。”
“楚逸尘!一个戒指而已,予年喜欢就送他了,大不了我给你买新的。”
沈清雪拧着眉,冷声呵斥我。
我对上她的目光,不卑不亢:“我不要新的,我只要属于我的。”
时予年走到我的床边,拿起我刚叠好的衣服:“这长袍不错,挺衬这戒指的。多少钱?”
那是圣子祭祀穿的华服。
沈清雪微抬下巴:“长袍和戒指,你开个价吧,我买了。”
她根本就不懂这些东西的价值!
我沉下脸:“无价之宝,沈总买不起。请时先生归还。”
时予年恍若未闻,还拿着长袍在身前比划。
我再也抑制不住怒火,冲上去,想把长袍抢回来。
拉扯间,刺啦一声。
第3章
我的长袍和时予年的西服同时破了道口子。
一记狠厉的巴掌甩在我脸上。
时予年倨傲的眼里满是冰冷:“我这西装可是高定,价值五百万,你赔得起吗?”
我想打回去,却被女儿一把推开。
她小小的脸上怒气横生:“你赔予年叔叔西服!”
我死死抓着手中的长袍:“我的衣服也破了,你们怎么赔?”
“你那破长袍值几个钱?把你的戒指赔给予年,就当补偿了。”
沈清雪凉薄的唇一开一合,一刀刀割得我的心鲜血淋漓。
“罢了,看你可怜,赏给你,懒得和你这种乡野村夫计较,掉价。”
时予年取下戒指,甩到我脸上,表情很是不屑。
我浑身发抖,指甲嵌进掌心。
沈清雪睨我一眼:“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去做晚饭?”
在巫族,我十指不沾阳春水。
来到这,换了好几个保姆,做饭都不和女儿口味,她闹着不肯吃饭。
我无奈又心疼,只好亲自下厨。
从一开始连煮面都不会,到现在女儿几乎只吃我做的菜。
就连沈清雪在公司的午饭都是我做好,让保姆送过去。
我出于爱,为了这个家隐忍付出。
结果沈清雪还真把我当厨夫使唤?
我沉默着收拾衣服和戒指,只当没听到。
“快去做饭!我要吃糖醋排骨!”
女儿有样学样,冲我嚷嚷。
沈清雪再次催促我:“予年饿着肚子呢,他都不计较刚才的事,你别这么小气。”
我快被气笑了,忍不住怼她:“想吃自己没手?非要我做?”
母女俩同时瞪大了眼,满是不可置信。
从前是我太迁就她们,现在要走了,我再也不想委屈求全。
我冷冷道:“谁爱做谁做,反正我不做。”
时予年冷笑一声:“你以为我想吃?清雪,我们走,我请你和知意吃海鲜大餐。”
女儿抱住时予年大腿,声音里满是兴奋:“予年叔叔,你真好!要是你是我亲爸就好了!”
我呼吸一滞。
为了照顾沈知意,我甘愿当家庭主夫。
我把她看得比自己的命还重要。
我不明白,我到底哪里对她不好,让她想认时予年做爸?
沈清雪淡淡瞥我一眼,揽着时予年,三人头也不回地离开。
第4章
别墅内落针可闻。
鲜血滴在地上,我这才松开紧握的手。
我煮了碗面,一个人坐在饭桌上时,竟感受到久违的轻松。
晚上,沈清雪带着女儿回来了。
睡前,我照例唱起巫族安神曲,哄女儿入睡。
唱完,我轻声道:“这是最后一次。希望以后没有我哄你,你也能睡着。”
女儿睡眼朦胧,说话含糊不清。
“不就是唱个歌吗?你走了,大不了让妈妈花钱找歌星来唱。”
“那些歌星唱歌可比你好听多了……”
很快,她呼吸均匀,把被子踢到一边,沉沉睡去,丝毫没把我的话放在心上。
最后一次,我为她盖好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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